國立嘉義大學音樂系假日琴房使用規定
一、為增加同學練琴時間,擬以增加琴房假日開放時段,俾能在術科專業上精益求精,更上層樓,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假日」者,係指每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琴房」者為四、五樓。
三、假日開放時間:當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七時(中午12時至14時不開放)
四、實施方式:
(一)由系學會統籌調查同學需求,並推薦品行良好、且積極性強、具服務熱忱,能經常參與假日練琴之同學三位,由系辦公室設定該三位同學學生卡權限,使得以卡自由進出上、下琴房之鐵捲門。
(二)請該三位同學組成服務團隊(系學會會長為總負責人),透過BBS、系上公布欄、電子信箱行動電話等方式,與同學約定時間、地點,以「團進團出」方式進入琴房。
(三)系辦公室設登記簿,同學至遲於星期五中午前完成登記於何時同何人進琴房,由系辦公室視其人數,開啟所需琴房數,餘之琴房則上鎖管制。
(四)前項未能事先登記或臨時起意者,逕洽該三位服務同學辦理之,惟服務同學得基於違反作業規定理由,拒絕之。
(五)服務同學應於每週二前,將實際進入琴房練習同學名單送系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