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繳費單之繳費時間:
108/1/15~108/2/15 (2/16~3/1 除信用卡外,仍可至郵局、便利超商及 ATM 轉帳繳費,請尚未繳費同學儘速繳費)
108/3/2 起,要繳交 107 學年第 2 學期學雜費的同學,很抱歉!逾期繳 費只能以現金繳費,請同學持繳費單來蘭潭校區行政中 心 4 樓總務處出納組,向中國信託嘉義分行派駐人員繳費。 〔銀行行員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10:00 至 11:30〕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繳費單尚未繳費者,只能以現金繳費,且繳費地點只有一個;請您持繳費單來蘭潭校區行政中 心 4 樓總務處出納組,向中國信託嘉義分行派駐人員繳費。 〔銀行行員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10:00 至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