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
族語教學教師甄選計畫
一、
目的
為成立原住民族語學習中心,提升原住民族語言教學質量,強化族語傳承與發展之深度及廣度,擴大現有族語教師資料庫,且維護教學品質,遂辦理「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及「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族語教學教師甄選,期待更多新血加入族語教學之行列。
二、
參加對象:具以下資格者
(一)
各大專校院原住民族教學領域專家學者
(二)
具族語教學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員
三、 辦理語別:阿美語、撒奇萊雅語、噶瑪蘭語、泰雅語、賽德克語、太魯閣語、排灣語、魯凱語、布農語
四、
甄選方式
(一)
甄選公告:
針對「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及「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之族語教學教師進行公開甄選,預計於開課前10週公告甄選資訊,廣邀有興趣從事族語教學工作之族語教師加入教學行列,俾提升族語教學成效,同時建立更多元、更豐富之人才資料庫。
(二)
第一階段審查:
預計採取寄送書面資料的方式進行審查,需檢附教學經驗及年資證明、通過族語認證考試之憑證、個人簡歷及參與相關研習等佐證資料,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
第二階段審查:
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將會以簡訊、email通知,並安排第二階段面試及試教,相關施行辦法(如評分標準及錄取方式)另訂之。
(四)
教學工作坊:
通過第二階段審查者,將於開課前2週辦理教學工作坊,以確保每一位族語教師之教學品質與技巧,協助族語教師掌握教材教法和師生互動之情形,以達一致之目標與成效。
五、甄選作業流程圖
六、
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甄選評審委員應確實保密,其本人或配偶、前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及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應試,應予以迴避。
(二)
依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錄取人員需全程參與教學工作坊後,取得「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及「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之族語教學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