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09年3月11日
聯絡人:江汶儒專任助理
聯絡電話:271-7031
聯絡信箱:cwj@mail.ncyu.edu.tw
主旨:本校學生修習微學分課程相關注意事項,請各系所協助轉知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彈性學分課程實施要點業於108年11月5日經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如附件一),並於108年11月20日公告後實施。本次修法重點為調整課程名稱為「微學分」課程,以及開課時數以每9小時,採計0.5學分為原則,截至108-1學期止學生已修習之學分數維持不變。
二、依據本校彈性學分課程實施要點第2點,學生修習微學分課程,學分由系統自動以整數學分計入,未達整數之學分則無條件捨去,請系所依微學分課程修習學分總表(如附件二),於109年3月27日(星期五)前協助提醒學生留意自身修課年限以及學分累計狀況,並回傳下方回條以利後續課程推動。
三、本學期微學分課程資訊已公告於https://bit.ly/2W90GYN,如有未盡事宜,請電洽271-7031教務處綜合行政組。
此致
各學系
教務處(綜合行政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