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依教育部函轉數位發展部修正「各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詳如說明。
說明:
一、本校依「各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第三點(如附表1)更新內容辦理,並附上「各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第三點修正對照表」(如附表2)。
二、轉知各單位依修正案辦理,並公告於首頁最新消息。
此致
本校教職員工
電子計算機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