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寒假教育優先區營隊活動申請自即日開始(相關規定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請於10月14日前將下列資料(1到3)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附件格式請見附檔。
1.附件一「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
2.附件一之一「申請案匯整統計表」
3.企劃書(內容應含活動名稱、活動緣由、活動目標、合作單位、營隊負責人、青年志工人數、服務對象及人數、活動內容:包括實施時間地點活動流程實施方式及預期效益等。)
備註:
1.活動規劃天數為三日(24小時)。
2.挑選學校需為113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名單的學校。教育部已不再公告教育優先區中小學名單,煩請同學先行詢問各該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欲合作之小學是否為教育優先區小學。
3.補助經費支應項目:補助經費應用以支應教育訓練費 (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 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經費。
4.經費規劃,雜支項不得超過補助金額6%。
5. 結案成果需有反思資料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