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李文茹專案組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以下簡稱漁業署)「110年度第四階段農業科技計畫」申請案,需於110年9月9日(星期四)前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coa.gov.tw/),於「研提系統」處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並以郵遞(郵戳為憑)或專人將計畫書書面資料10冊(以中文為原則)送達漁業署臺北辦公區企劃組研發科提出計畫申請,免備文。
二、漁業署受理各研究機關(構)所送之計畫書後,將規劃於110年9月30日前辦理計畫評審作業,計畫評審時間及辦理方式將另行通知。
三、檢附來文及漁業署110年度第四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之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如附檔,請各單位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學院、智慧農業研究中心、食農產業及科普菁英教研中心
研究發展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