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長、先進同仁勛鑒:
檢送本校新修訂「國立嘉義大學貴重儀器及一般性儀器管理要點」
及「貴重儀器使用標準作業流程」說明如附檔1~2,
本次修正「國立嘉義大學貴重儀器及一般性儀器管理要點」第七點修訂內容如下:
(一)第七點略以「…校外使用單位繳交之使用費扣除管理費15%後,
餘額依本校校務基金20%,儀器所屬單位80%之原則分配…」,
要點中管理費15%修正為管理費10%。
(二)第七點增修「該分配金額自分配次年度起,3年度內使用完畢,
如有餘額悉數結轉至校務基金統籌運用。」內容。
本通知業已公告於本校首頁,
或逕至本處網頁→相關法規→技術合作組(https://ncyuweb.ncyu.edu.tw/rdo/itemize_list.aspx?site_content_sn=47910)下載卓參,
惠請各學院、系(所)協助轉達所屬師生同仁週知,
敬請鑒察。
謹此 敬頌
崇祺
研究發展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