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對象:凡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認證、參與原住民母比賽體育競及藝能等項目,符合獎勵資格(如下連結實施)計畫得申請獎勵。
收件截止日期107年3月23日,符合資格者將資料(如下連結申請書)送至「學生事務處原資中心」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
桃園市 107年度原住民族特殊傑出人才獎勵實施計畫
桃園市107年度原住民族特殊傑出人才獎勵補助-學生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