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
註冊與課務組:2717020~7021
民雄教務組:2263411-1111~1115
主旨:教育部配合疫情發展鬆綁防疫措施,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主要修正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0月7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4435號函辧理。
二、該次修正係配合疫情發展鬆綁防疫措施,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主要調整說明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出國辦理方式(本指引第11點),請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全球疫情及邊境防疫建議,並依學校出國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學校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本指引第12點第4款、第15 點),說明如下:
1.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入校(班)上班、上課。
2.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請在家休息, 不入校(班)上班、上課。
三、有關課程防疫仍維持目前措施,以確保師生健康,檢附教育部111年10月7日修正(自111年10月13日起適用)「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請卓參。
此致
各系所(學位學程)、語言中心、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電算中心
教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