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 111 年 6月 14 日
註冊與課務組:2717020-22
新民聯辦:2732951、2986
民雄教務組:2263411轉 1111-1115
主旨:本校110學年度第3學期暑期課程上課方式及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乙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
說明:
一、依據本校111年6月13日110學年度第12次防疫專責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110學年度第3學期暑期課程採線上教學為原則,課程如屬實習、實作課程、體育及表演藝術等,因課程需求學生必須到校上課,授課教師應填具實體授課申請表(如附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各校區教務單位備查。
三、暑假期間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可採線上考試,如採線上考試,須全程錄音及錄影,並確實填寫口試相關表件,經口試委員簽名回傳各學系以利成績維護及保存。
(一)採線上考試之審定書,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多份審定書分別簽署:考試委員一人簽一張審定書,簽好後審定書分別送回系辦(可用 PDF 檔、照片檔或紙本),由系辦將審定書收集完成,學生再將各審定書影本加入學位論文紙本內。
2.同一份審定書紙本郵寄:將 1 份審定書及各考試委員之郵寄信封(寫好地址),寄出後再由各考試委員接龍寄,最後回到系辦,學生再將簽完名審定書加入學位論文紙本內。
3.同一份審定書電子郵寄:將審定書以 PDF 檔寄出給第一位考試委員,第一位考試委員印出簽名後,掃描寄給第二位考試委員以此類推(請以 1024*768dpi以上解析度之掃描器進行掃描以維持影像清晰),最後審定書回到系辦,學生再將簽完名審定書加入學位論文紙本內。
(二)考試結果通知書處理方式:由各考試委員評分後分別送回系辦(可用 PDF檔、照片檔或紙本),系辧收集各考試委員評分當附件,最後「考試結果通知書」需經指導教授與學系主管簽章後之紙本正本,送回所屬校區教務單位。
四、檢附本校「110學年度第3學期因應防疫暑修作業相關措施」及「暑期課程實體授課申請表」各1份,請卓參。
此致
各學系、語言中心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