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6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何鴻裕專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本案係科技部111年度「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簡稱產博後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依來文須於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前函文抵科技部,擬請有意申請單位於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申請書(含電子檔)、合作廠商設立證明文件及實習訓練合作意願書各1份送至本處彙辦,以利彙整後依行政程序向科技部提出申請。
二、本項產博後計畫主要透過國內法人及學研機構擔任培訓單位,提供在職實務訓練,並至少包含6個月以上的產業實習,累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的實務經驗和核心技能,並媒合至產業就業,以培養產業創新發展所需之跨域高階人才,協助企業創新發展。
三、本校必須邀集合作廠商共同規劃並提供至少6個月(含)的業界實習訓練。提供業界實習訓練的機構及實習訓練內容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業界實習訓練場域必須為產業之工作職務。
(二)合作廠商必須為依法設立登記之業者,並配合培訓單位共同規劃及提供訓儲菁英相關實習訓練之業者。合作廠商應視培訓訓儲菁英績效表現,配合編列至少每人每年9萬元獎金額度,以支付各類獎金如績效獎金、結訓獎金或提早就業獎金等。
四、本計畫補助每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至多一年期新臺幣105萬元整,以支付培訓期間之培訓酬金及相關培訓費用。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等同博士後加值培訓性質,經錄取者無論年資,培訓酬金皆為每人每月6萬元。應屆畢業生必須於畢業後始可支給,在職者必須完成前單位離職手續後始可支給。
五、本校申請培訓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每次總額至少需達10(含)名以上,以符合科技部培訓規模規定。請有意願申請本計畫之校級單位、學院或系所,於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先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本處何鴻裕先生,俾利紀錄與統計申辦概況。
六、本案相關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申請須知。
七、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如附檔,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學院
研究發展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