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中華民國110年9月2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何鴻裕專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本案係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1年度第1梯次客座研究人員」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擬請申請教師於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將相關申請資料送達本處,俾利本處會辦申請教師所屬系所及人事室並經校長核可後函送該院。
二、本項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為本校專任副教授以上職級者,申請訪問之期間為111年2月至111年7月。經審核通過者,補助經費如下:
(一)每月支付研究津貼最高三萬元;並得視需要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每月最高二萬元。
(二)到訪期間因公出差,得比照該院員工差勤作業規定辦理。
三、申請教師須獲本校同意,利用休假期間(需提送服務單位休假證明)至該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本處將於通知各單位時,提醒申請教師如有兼行政職需考量「代理職務」情事。
四、本案相關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作業要點。
五、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如附檔,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學院、師資培育中心、語言中心
研究發展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