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日期:107年5月1日
承辦單位:國際學生事務組
聯絡人:蕭琬儒 小姐
電話:05-2717296
主旨:第6屆《台灣各大學香港傑出學生獎勵計劃》獎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說明:
一、 其來函主旨及說明請見附件一。
二、 計畫執行辦法請見附件二。
三、 獎項說明:
(一)獎項一:品學兼優獎
1. 申請資格:
(1) 凡就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或以上之香港學生(不含研究所)並以「香港學生」身分註冊入學。
(2) 105學年度總平均達80分或以上、操行成績80分或以上者。
(3) 未曾在2017年獲得本獎。
2. 繳交資料:
(1) 申請書1份(請見網址: http://www.hkftua.org/new/2018_Scholarship_form.pdf,推薦原因、推薦人姓名、推薦人簽章、電郵、職銜及推薦人單位簽章,請申請者自尋系上、導師或其他老師填寫及推薦。香港僑生總數由國際處填寫)。
(2)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副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需106-2學年度註冊章) 。
(3) 105學年度成績單1份(請檢附正本,而非校務行政系統查詢列印之成績單) 。
3.申請日期:107年5月1日起至107年6月1日止
4.申請地點:國際處國際學生事務組(民雄及新民校區港生請多善用駐點服務時繳交)
(二)獎項二:傑出領袖獎
1.申請資格:
(1) 凡就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或以上之香港學生(不含研究所)並以「香港學生」身分註冊入學。
(2) 從未獲得本獎之金、銀、銅獎。
2.繳交資料:
(1) 申請書1份(請見網址: http://www.hkftua.org/new/2018_Scholarship_form.pdf)
(2)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副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需106-2學年度註冊章) 。
(4) 推薦函1封。
(5) 大學歷年成績單。
(6) 個人自傳/自我介紹。
(7) 如參加校內外社團(公益)服務請附證明文件。
(8) 如有請附與傑出領袖獎名實相符之證明文件。
3. 申請日期:107年5月1日起至107年6月1日止
4.申請地點:國際處國際學生事務組(民雄及新民校區請多善用駐點服務時繳交)
注意事項:
1. 詳細資料請參考附件一及附件二。
2.「傑出領袖獎」參加者比須參加2018年7月15日在香港舉行之面試。
3.審核或甄選通過者,如未能出席2018年7月29日(日)於香港舉行之頒獎典禮,視同放棄獎勵,不設補領。
4.本處將依據辦法辦理並依限電郵至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