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 知 中華民國 110 年 5月25 日 聯絡單位及電話:註冊與課務組:2717020-22 新民聯辦:2732951、2986 民雄教務組:2263411 轉 1111-1115 主旨: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發展,本校自110年5月19日起至本學期結束,採線上教學並停止到校上課為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為維護全體教職員工生健康,依教育部110年5月2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69231號函請各校強化防疫措施,本校依其意旨補充規定如下: (一) 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請學生應比照實體課程之要求,務必參與課程,以免影響成績評量。 (二)學生若有線上學習設備不足之情形,可向電算中心或就讀學系借用學習場域或設備。 (三)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四) 5月17日至28日未採線上教學之教師,請儘速與學生擇定補課日期及方式。 (五)實習、實作或實驗課程相關措施: 1.實習課程:應以線上、遠距教學或其他替代教學方式為原則,但如實務上無法實施線上授課,基於個別學生學習需求,經授課教師與實習場所評估課程之必要性、實習學生之防疫安全、實習場所環境安全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繼續相關課程。 2.實作或實驗課程:應以線上、遠距教學或其他替代教學方式為原則,但如實務上無法實施線上授課,基於個別學生學習需求,經授課教師評估課程之必要性、學生之防疫安全、實作或實驗場域之環境安全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繼續相關課程。 二、期末評量辦理規定如下: (一)本學期所有課程期末評量原則上以線上方式辦理。請授課教師務必與修課學生妥善溝通後於6月4日中午前至「教學大綱備註欄」內說明期末評量方式。 (二)若未來疫情降為二級,一般課程仍有實體考試需求者,請教師於6月4日中午前與修課學生溝通後,於「教學大綱備註欄」內說明:「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疫情降為二級,則採取實體考試,否則維持線上考試。」,並請於6月9日前將「課程期末實體評量申請表」送交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並提防疫小組備查後,方得實施。 (三)此外,在不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的前提下,本校實驗(一般實習)課程若有特殊需求時仍可開放實體考試,授課教師需提前完備相關防疫措施,並於6月9日前將「課程期末實體評量申請表」送交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並提防疫小組備查後,方得實施。 三、為減少師生不必要之移動,本學期學位論文考試相關辦理規定如下: (一)學位論文考試得採線上考試,須全程錄音及錄影,並確實填寫口試相關表件、口試委員並簽名回傳各學系以利成績維護及保存。 (二)若採實體口試,跨校區或校外口試委員以視訊口試為原則,口試會場內請落實1.5公尺社交距離,研究生應於考試前30分鐘抵達,以維持會場良好通風並做好環境消毒等事宜。 (三) 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者,如於7月31日前已申請口試,可延至9月3日前完成離校手續(免註冊及繳費);惟修業期限已屆滿者,仍須依上述時間辦理口試及離校手續,請師生務必妥善安排論文口試時間。 四、請詳閱「防疫期間教務相關措施」及Q&A (如課程之安排、線上教學資源或學位考試等資訊),相關訊息同步公告本處網頁https://reurl.cc/yE1ZNE。 五、檢附教育部110年5月2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69231號函及本校「課程期末實體評量申請表」如附檔,請詳參。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啟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