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自我評鑑過程
本系所自96學年度順利通過第一週期系所評鑑以來,仍於97年度實施課程評鑑、100學年度實施校務評鑑與教師評鑑,邀請校外專家由評鑑各項指標檢視,俾進行自我檢討與反省,並藉此力求自我改善與修正系所方向。茲將本週期之自我評鑑歷程分段說明如下:
一、準備與設計階段
1. 成立「評鑑計畫諮詢小組」:
本系所為順利進行自我評鑑工作,在確定第二週期自我評鑑期程後,即成立一個非正式的評鑑計畫諮詢輔導小組,分別徵集學系內部具豐富評鑑經驗之教師(前兩任系所主管)與外部有辦理自評工作經驗及擔任評鑑委員之專家學者,共同協助評鑑計畫之擬議與評鑑任務之諮詢輔導。
2. 參加學校所辦理之系所評鑑講習會:
本校非常重視系所辦理自我評鑑工作之輔導,於100學年度共辦理二次的自我評鑑準備工作的相關研習,邀請逢甲大學李秉乾副校長說明品質改善持續進步的經驗分享,及擔任高教評鑑中心處長的台北市立教育大學王保進教授蒞校講授系所評鑑的精神與實施,使學系推動系所評鑑具備相當的知識基礎。
3. 多方蒐集相關的系所評鑑資訊:
學系在自我評鑑前置作業中,除借重系上經驗豐富師長與外部專家學者的提點,並藉由學校網頁搜尋瀏覽,將資訊藉由網路分享傳遞,藉此激勵全體教師對系所評鑑積極投入的心向。
4. 適足的資源支援與引導:
學校研發處能提供豐富完整的評鑑資訊,有效引領系所推展自我評鑑。另外,本學系所屬人文藝術學院能提供評鑑所需之相關資訊,並透過各項檢討與觀摩會議,關心本系所系所評鑑之實施情形,而能給予必要的協助。
二、組織階段
1. 成立評鑑指導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針對此次第二週期系所自我評鑑,本系由系主任帶領系辦公室的二位行政老師與行政專員們,自100學年度第2學期即開始著手於相關資料的蒐集,成立評鑑指導委員會;依據專任教師的行政職務與業務性質,任命五個評鑑項目的撰寫負責人;最後再將各項目的報告資料彙整與統合,以期完成此自我評鑑的重要任務。本系所自我評鑑工作小組之組成,由系所主任擔任評鑑工作之總召集人,再由專任教師組成各項工作小組,負責各分項資料之蒐集與彙整事宜。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分工表與組織架構圖如下:
表0-2國立嘉義大學音樂學系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分工表
項目 |
評鑑指標 |
負責老師姓名 |
|
總召、統整(系主任、行政老師) |
趙恆振、楊千瑩
陳宜貞、蕭培廷 |
項目一 |
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 |
曾毓芬、黃久玲 |
項目二 |
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 |
陳千姬、張得恩 |
項目三 |
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 |
涂淑芬、黃靖雅 |
項目四 |
學術與專業表現 |
張俊賢、丁心茹 |
項目五 |
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我改善機制 |
陳虹苓、艾嘉洋 |
2. 各工作小組之任務分配與溝通協調:
依評鑑五大項目分別組成五項評鑑工作小組,全體教師均參與其中,由各組組長統籌協調所屬評鑑項目所需之資料蒐集、整理、分析與撰寫工作之分配進程管控,每組並提供1-2位工讀生協助相關事務的處理,以提供適足的資源與服務。各小組所訂之任務要項包括(1)確立評鑑項目、(2)提出計畫、(3)資料蒐集、(4)資料分析、(5)提出建議、及(6)撰寫評鑑結果草案。
3. 建立各工作小組間之協調與溝通機制:
為確實掌控評鑑工作之進程,適時發掘問題與排除障礙,擬定相關資訊蒐集方式,並注重資料的共享與支援,避免工作重疊反覆,乃透過每月的系所評鑑工作會議,了解各組進展情形,並進行相關協調與溝通,協助取得學校相關單位所能提供之資訊。
圖0-2國立嘉義大學音樂學系自我評鑑組織架構圖
![圖0-2國立嘉義大學音樂學系自我評鑑組織架構圖](https://ncyuweb.ncyu.edu.tw/files/site_content/music/圖0-2國立嘉義大學音樂學系自我評鑑組織架構圖.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