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一 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
現況描述
本系教育宗旨在於培養學生具音樂演出的專門技術與專業精神,以期成為稱職的專業演奏人員;本學系具有長久之師資培育歷史,傳承師範精神養成優質國教師資,係為本學系一貫顯明之優良傳統。改制為綜合大學之後,仍然保留培育國小中學師資為核心目標。此外,並藉由豐富的學術、專業合奏、室內樂與其他多元課程,發展學生學術研究與從事音樂相關產業之能力。
本系碩士班宗旨在於培養具專業化之研究與實務並重之演奏與教育專業人才,強調多元化之課程設計,提升專業成長,並加強國際學術交流,促進教育研究發展,進而培養具競爭力的音樂專業人才。
本系所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 |
大學部 |
1. 培育音樂演出人才 |
3. 培養音樂學術領域研究人才 |
2. 培育音樂教育人才 |
4. 強化學生團隊合作與多元學習 |
研究所 |
1. 培育具專業素養之音樂藝術表 演人才 |
3. 培養具綜合研究能力的音樂學術人才 |
2. 培育具複合知識技能之音樂教育人才 |
4. 培育多元文化內涵與音樂相關產業實作人才 |
依據本系所的教育目標、未來發展的優勢與遠景,擬定以下的因應發展策略、及中、長程目標整理成下表:
國立嘉義大學音樂學系發展策略及目標
![項目1-01-發展策略及目標](https://ncyuweb.ncyu.edu.tw/files/site_content/music/項目1-01-發展策略及目標.jpg)
系所發展計劃實施已有具體成果,說明如下:
1. 課程與教學:
定期召開系課程委員會議,落實課程審核機制,增開爵士樂、即興演奏、藝術行政…等相關課程,更進一步考量到藝術管理及文化觀光人才之需求,由本校人文藝術學院與管理學院合作開設「藝術管理」及「文化觀光」微學程,可整合音樂專長與藝術文化領域之能力。另外,開設中小學師資培育學程、藝術管理微學程、文化觀光微學程與台灣文史研究微學程,推動教師使用嘉大輔助教學平台,進行混程教學。每學期初學校定期舉辦「教與學研討會」,進行展演與教學交流互動,傳達教與學之經驗分享及正確觀念,本系教師出席率參與度皆高。
2. 研究與表演:
為了因應國際變化,本系教師指導研究生撰寫論文,也鼓勵學生參加人文藝術學院「優秀研究論文院長獎」爭取榮譽,辦理各項學術研討會,鼓勵教師論文投稿發表,協助辦理教師個人之創作展演,鼓勵學生舉辦個人獨奏會與對外參加比賽。已經連續十年的年度音樂劇是系上的盛事,由學生自導自演,從籌劃、場地布景、不斷的練習與彩排,結合音樂與美學,演出時的盛況空前,吸引無數學生與社區民眾的參與。
3. 學生輔導:
關心學生學習成效,實施期中預警制度,由系主任及導師進行輔導;由教務處提供前一學期成績不及格學生名單,由導師進行關心及輔導並提供攜手輔導計畫。為了提升學生多元就業競爭能力,開設「藝術管理微學程」及「文化觀光微學程」,整合音樂專長與藝術文化領域之能力。提供獎、助學金、工讀金與助學措施,協助學生解決經濟問題。
4. 推廣服務:
實施大一學生「服務學習」課程至社區服務,強化與社區之合作關係,協助校園音樂推廣,提供社區音樂服務,參加社區各項演出活動。積極投入參與嘉義縣民雄文教基金會活動、嘉義市國際管樂節及世界音樂年會,建構校友電子資料庫,配合畢業校友進修意願,定期辦理各項進修活動。
5. 國際交流:
定期邀請國外專業學者蒞校展演或演講,鼓勵本系教師學生參與國際學術研討會,以提升本系國際知名度及學術水準,期能提其升學生國際視野、學養及外語能力。持續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蒞校舉行專題講演、大師班,相互交流觀摩學習,持續辦理與國際間姐妹校之音樂文化藝術交流訪問活動。
本系所依據校務發展目標、學院教育目標與本系既有之發展方向訂定教育目標,並加以緊密結合。
校、院、所、系四級教育目標
校級教育目標 |
1. 培育術德兼備人才 |
4. 全球視野之優秀人才 |
2. 全人發展人才 |
5. 卓越創新人才 |
3. 在地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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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教育目標 |
1. 培育追求卓越與創新、術德兼備、全人發展,能關懷社會,並具備文化意識與全球視野之優秀人才 |
2. 培育從事人文或藝術之創作或展演的優秀人才
3. 培育具有人文藝術學門研究能力之優秀人才 |
系級教育目標 |
1. 培育音樂演出人才 |
3. 培養音樂學術領域研究人才 |
2. 培育音樂教育人才 |
4. 強化學生團隊合作與多元學習 |
所級教育目標 |
1. 培育具專業素養之音樂藝術表演人才 |
3. 培養具綜合研究能力的音樂學術人才 |
2. 培育具複合知識技能之音樂教育人才 |
4. 培育多元文化內涵與音樂相關產業實作人才 |
另為因應未來趨勢與就業需求,本校提出校級教育目標與院級教育目標,而本系所亦結合全系教師討論與共識,參酌學生反應,經系務會議通過訂定本系所教育目標,並延伸上述教育目標的精神,同時配合音樂界職場需求與學生特質,進一步研擬大學部與研究所基本核心能力指標,另制定本系核心能力細項,系所教育目標、核心能力細項皆詳列於必選修科目冊頁首。
校、院、所、系四級核心能力表
核心能力 |
校級 |
1. 自主自律能力 |
5. 關懷、參與及領導能力 |
2. 語文、資訊能力與體適能 |
6. 博雅知能 |
3. 專業之基本與核心知能 |
7. 獨立思考與創新能力 |
4. 在地理解 |
8. 全球視野 |
院級 |
1. 人文或藝術之專業知能
2. 自我反思道德實踐能力 |
5. 環境保護與服務能力
6. 獨立思考與創造能力 |
3. 人文關懷藝術鑑賞能力
4. 溝通與領導能力 |
7. 公民素養與參與能力
8. 在地文化關懷與全球意識 |
系級 |
1. 音樂專業領域之基本素養 |
5. 學術報告、論文研究分析能力 |
2. 音樂專業演出之基礎能力 |
6. 學術報告、論文之撰寫能力 |
3. 音樂專業領域的教學綜合能力 |
7. 人文素養與溝通協調及美學賞析能力 |
4. 「藝術與人文」領域之音樂科師資專業能力 |
8. 國際觀之拓展與多元職能的競爭能力 |
所級 |
1. 音樂藝術專業領域之文化知識能力 |
5. 學術報告、論文資料蒐集與歸納分析的能力 |
2. 音樂藝術專業領域演出能力的深化培育 |
6. 學術綜合研究能力層次的提昇 |
3. 音樂專業領域的綜合教學能力 |
7. 多元文化內涵養成、藝術賞析能力提昇及全球化國際觀之拓展 |
4. 跨學科領域教學之複合知識能力 |
8. 音樂相關產業職場實作競爭能力 |
特色
一、本系所課程設計結構完整,提供優良學術研究環境。
二、本系所擁有經驗豐富的堅強師資陣容,其師資特色如下:
1. 擁有學有專精、各領域博士級與各職業樂團首席級師資。
2. 擁有完整中小學教師資格培訓之訓練師資。
3. 擁有豐富行政經歷師資。
三、教學方式強調理論與實務的配合:在術科方面除積極培養學生具備專業音樂知識與主修演奏(唱)技能外,並要求參與相關之樂團或合唱團,透過每學期定期展演增加豐富的演出實務經驗,落實本系的教育目標。在教育方面則由鄰近中小學提供本系所學生服務與學習場域,落實音樂教育理論與實務配合的教育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