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於明(104)年1月2日(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形成元旦4天連假),並於本(103)年12月2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0月27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156413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10月22日總處培字第1030050537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業於103年10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0300503332號函修正發布「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並依該要點核定修正明(10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如附件)。
三、為因應103年12月2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各單位人員如有於當日參加喜宴之情形,在不影響校務正常運作下,請依同仁實際需要從寬同意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