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須知、申請表、切結書請參閱下方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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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請務必使用109學年度第2學期專用申請表及附件,勿延續使用上一期申請表。
2.檢附之戶籍謄本,必須申請人本人註記「熟」。
詳情請點閱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21&s=78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