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法規彙編

** 法規彙編
*

日  期:2018-07-31
發布單位: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
類  別:
題  目: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行政事宜 107.06.26

「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行政事宜

請列入交接文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6

一、成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以下簡稱照護委員會或小組):

依據「實驗動物照護委員會或小組設置及管理辦法」(於農委會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 首頁/資料下載/實驗動物管理下載,以下簡稱農委會網站)進行脊椎動物科學應用之機構應成立照護委員會或小組(由3人以上組成,應包括獸醫師及非隸屬於該機構之人士各1人以上;另應置執行秘書1人,由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動物實驗管理訓練12小時以上,並取得合格證書之成員兼任)→ 成立後30日內,將成員名冊(格式如照護委員會或小組申請成立附件),函報轄區地方政府實驗動物人道管理主管機關核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備查,若動物房舍與機構分屬不同轄區,並應副知動物房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二、動物使用者提報動物實驗申請表:

各機構之照護委員會或小組自行制定作業流程與標準 → 動物使用者應向照護委員會或小組提報「動物實驗申請表」(於農委會網站下載)→ 照護委員會或小組審議通過後方可進行該項實驗;經核可之內容變更時,應填報「動物實驗變更申請表」(於農委會網站下載),惟如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名稱變更,須重新填寫動物實驗申請表。本申請表不必報送農委會,正本存於照護委員會或小組,以備農委會查核小組查閱。照護委員會或小組應依「實驗動物照護與使用指引」(電子檔已刊登於本會動物保護資訊網/實驗動物/實驗動物管理項下,網址https://animal.coa.gov.tw/html/index_04_3.html),督導該機構之科學應用。

三、照護委員會或小組異動時

機構名稱、地址、小組成員如有異動,或動物房舍地址異動後與機構分屬不同縣()時,照護委員會或小組應填寫「照護委員會或小組異動事項表」(於農委會網站下載),於異動後30日內函報轄區地方政府實驗動物人道管理單位核轉農委會備查;如機構與動物房舍地址分屬不同縣市時,請同時副知該等地方主管機關。如係照護委員會或小組成員異動,應填報異動後之完整名冊,並註明照護委員會或小組之召集人、獸醫師、外部委員及執行秘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資料供核對;如係機構名稱異動,請於異動事項表註明機構之新、舊名稱。

四、實施內部查核及接受外部查核輔導:

每半年依照「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內部查核表」(於農委會網站下載)實施內部查核1次,次年3月底前將「內部查核總表」填寫於「年度監督報告」(於農委會網站下載)報送農委會,並副知轄區地方政府實驗動物人道管理單位。如無動物房舍,仍須填寫軟體查核表部分;如半年內未進行動物實驗,可不實施該次查核。

到頁面頂端

*
國立嘉義大學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國立嘉義大學  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

Tel:(05) 271-7037  /  Fax:(05) 271-7038

如有計畫申請或表格填寫相關疑問,請逕洽執行秘書吳青芬委員
Tel:(05) 273-2960 (校內直撥2960)

E-Mail:iacuc@mail.ncyu.edu.tw

地址:60004 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