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園藝學系第二週期系所評鑑
第一次評鑑指導委員會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101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園藝學系小視聽教室(A04B-301)
三、主席:徐主任善德 記錄:莊畫婷
四、出(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主席報告:
六、報告事項:
依據101.3.13研發處通知辦理,本校101.3.6「102年度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諮詢委員會第1次會議」會議紀錄,開始進行第二週期系所評鑑工作,於101.8.31各受評單位完成自我評鑑報告初稿(含相關佐證資料),將自我評鑑報告初稿送交研發處。
評鑑中心並於101.3.23在中興大學辦理「系所評鑑說明會」。本校在101.6.1邀請評鑑中心委員進行「學生學習成效品質保證認可制之內涵與自我評鑑說明會」。本次評鑑重點:
(一)展現系所特色並確保學生學習成效之機制與運作成果。
(二)採自主舉證說明學生學習成效,不採固定量化指標進行排名。
(三)評鑑項目有五大項:項目下之評鑑方式由各受評單位自訂最適之方法。
項目一、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依據現有修件及未來可提供的資源來說明。
項目二、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可否滿足開課需求及學習輔導需求。
項目三、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例如訪談時,被預警學生名單抽談,以了解導師是否有落實輔導。
項目四、學術與專業表現:例如研究生指導辦法的訂定。
項目五、畢業生表現與回饋機制:例如找5-10位雇主、畢業生、在學生等來校做交流座談,其內容可做為持續改善建議者等內容亦會被接受,方式由各受評系所自訂,不一定要做問卷調查。另第一週期系所評鑑改善建議(需持續追蹤五年)。
(四)評鑑報告以60頁為限,每增加一班制可增加10頁,附件以電子檔呈現。
(五)不適任委員回報高教評鑑中心、不得以任何方式招待及饋贈委員等反應機制。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成立系所評鑑之各工作小組、推選各工作小組負責人、工作小組工作分配,提請討論。
說明:
一、 評鑑工作任務編組如下表
評鑑指導委員 |
職稱 |
工作屬性 |
徐善德 |
園藝學系系主任暨副教授 |
召集人及評鑑項目一: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小組負責人 |
○○○ |
園藝學系教授 |
評鑑項目二: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小組負責人 |
○○○ |
園藝學系教授 |
評鑑項目三: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小組負責人 |
○○○ |
園藝學系教授 |
評鑑項目四:學術與專業表現小組負責人 |
○○○ |
園藝學系教授 |
評鑑項目五: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後改善機制小組負責人 |
備註:評鑑指導委員另計有李堂察、蔡智賢、洪進雄、黃光亮教授。
二、 在自我評鑑過程中,指導委員會是一個決定性的角色,也是整個自我評鑑過程統合的中心。在組織階段,指導委員會所要做的工作包括:(1)選擇各工作小組的負責人、(2)成立各工作小組、(3)提出工作小組工作分配一覽表、(4)提供或安排小組所需要的訓練,如領導、問題解決及溝通等技巧、(5)確定工作小組自我評鑑過程中所需要的資源,如經費、行政人力、記錄取得、及資料解釋上的協助等、及(6)提供工作小組間溝通之協調、避免工作重複,提出計畫。
三、 評鑑執行工作小組
執行工作小組 |
職稱 |
工作屬性 |
徐善德 |
園藝學系系主任暨副教授 |
負責人及系所目標、核心能力與負責課程設計,含系所現況、特色、問題與困難、改善策略撰寫 |
○○○ |
|
負責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 |
○○○ |
|
負責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撰寫 |
○○○ |
|
負責學術與專業表現撰寫 |
○○○ |
|
負責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後改善機制撰寫 |
○○○ |
|
負責評鑑佐證資料及參考文件蒐集 |
決議:
一、 評鑑工作任務編組如下表
評鑑指導委員 |
職稱 |
工作屬性 |
徐善德 |
園藝學系系主任暨副教授 |
召集人及評鑑項目一: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小組負責人 |
黃光亮 |
園藝學系教授 |
評鑑項目二: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小組負責人 |
洪進雄 |
園藝學系教授 |
評鑑項目三: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小組負責人 |
李堂察 |
園藝學系教授 |
評鑑項目四:學術與專業表現小組負責人 |
蔡智賢 |
園藝學系教授 |
評鑑項目五: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後改善機制小組負責人 |
二、 評鑑執行工作小組如下
執行工作小組 |
職稱 |
工作屬性 |
徐善德 |
園藝學系系主任暨副教授 |
負責人及系所目標、核心能力與負責課程設計,含系所現況、特色、問題與困難、改善策略撰寫 |
郭濰如 |
講師 |
負責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 |
陳士畧 |
講師 |
負責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撰寫 |
張栢滄 |
助理教授 |
負責學術與專業表現撰寫 |
劉黃碧圓 |
講師 |
負責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後改善機制撰寫 |
莊畫婷 |
技佐 |
負責評鑑佐證資料及參考文件蒐集 |
八、臨時動議: 無。
九、散會: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