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國立嘉義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公告
受 文 者:本社學生社員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嘉大合社字第0105154號
主旨:本社「105學年度學生社員獎助金申請原則」,請查照。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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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社106年3月1日105學年度第5次理、監事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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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凡本校學生社員前學期(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皆可申請,但未加入合作社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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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4月10日(星期一)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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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名額:暫定20名,每名各頒發獎助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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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申請本獎助金者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具獎助金申請表及學生社員獎助金合作社經驗分享各1份,於規定期限內向本社蘭潭、民雄校區合作社提出申請。
有限責任國立嘉義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