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農學院林料咏先生紀念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102年6月24日101學年度第9次院主管會議通過
一、 國立嘉義大學農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校友林金樹先生為感念父恩及母校栽培,特捐贈新台幣20萬元,以協助品行優良之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國立嘉義大學農學院林料咏先生紀念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申請資格
(一)凡本院日間部大學部與碩士班品行優良學生,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如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家長失業、經商失敗、重病或家庭發生重大災害等),致使繼續求學發生困難,並持有敘明困難事實之證明文件者(如父母或學生住院證明、殘障手冊、健保局重大傷病通知、系主任及導師證明…等)。
(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5分(含)以上者。
三、 本清寒獎助學金核發當學年,已核定獲得本校他項獎助學金1萬元(含)以上者,不得提出申請。
四、 應繳交之文件
(一)本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
(二)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
(三)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以學測成績、研一以大四成績申請)。
五、 本清寒助學金於每年12月份受理一次,每次補助3名,每名補助新台幣5仟元整,至專戶清寒助學金發放完畢為止。
六、 由本院院長指派委員若干人及捐贈人指定之代表組成審議委員會,負責本清寒助學金之審查與決議。
七、 本要點經院主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國立嘉義大學農學院林料咏先生紀念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目的:本院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校友林金樹先生為感念父恩及母校栽培,特捐贈新台幣貳拾萬元,設立「國立嘉義大學農學院林料咏先生紀念清寒獎助學金」專戶儲存發放,以獎勵本院品行優良之清寒學生。
二、申請資格:凡本院日間部大學部與碩士班品行優良學生,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如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家長失業、經商失敗、重病或家庭發生重大災害等),致使繼續求學發生困難,持有敘明困難事實之證明文件(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住院證明、殘障手冊、重大傷病卡、系主任及導師證明…等),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5分(含)以上者。
三、申請當學年度已核定獲得本校他項獎助學金1萬元(含)以上者,不得提出申請。
三、補助金額:本獎助學金名額每年3名,每名各得獎助學金新臺幣伍仟元整。
四、應繳交之證件:
1.本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2.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
3.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以學測成績、研一以大四成績申請)。
五、申請程序:
請同學將申請相關文件,經導師及系主任表示意見後送院辦,由院召開院主管會議審核。
六、申請日期:103年12月1日起至 103年12 月15 日下班前止。
七、連絡人:農學院 呂小姐 271-7602
此致
本院日間部各系、所
農學院 敬啟
國立嘉義大學農學院林料咏先生紀念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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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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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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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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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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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大學部 □碩士班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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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局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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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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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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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稱謂 |
年齡 |
存歿 |
職業/學校 |
平均月收入 |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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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清寒概況(請具體描述,約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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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母( ) |
1.父母健在 2.父母離婚 3.父母之一方重病 4.父母均重病 5.父母之一方殘障 6.父母均殘障 7.父母之一方死亡 8.父母一方死亡,一方重病(或殘障) 9.父母雙亡 |
兄弟姐妹 |
家中兄弟姐妹(含本人)共_人(___人在學___人就業___人待業___人服兵役) |
月收入 |
95年全家每月總收入約 萬元(所有實際所得,包含利息及未繳稅的部份) |
檢附
資料 |
1.申請表 2.學年成績及操行成績證明 3.有關證明家庭經濟困難之文件(如縣市政府、鄉鎮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殘障手冊、重大傷病卡…等等) 4.簡要自傳 5.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電子謄本可) |
申請人簽章 |
本人以上所言屬實,且本學年未獲本校其他獎助學金1萬元(含)以上,特此聲明。
簽名: |
導師推薦 |
導師簽章: |
系主任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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