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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2-05-15
更新日期:2013-08-28
類  別:
發布單位:植物醫學系暨研究所

從植物醫學元年探討植物醫師的經濟效益-國立台灣大學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 孫岩章教授

從植物醫學元年探討植物醫師的經濟效益

孫岩章

台灣大學植物醫學研究室、植物醫學研究中心首屆主任、

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教授

 

壹、  植物醫學元年之開啟

 

2011年是台灣大學正式招收「植物醫學碩士學位學程」學生的第一年,共有12位大學畢業之學生進入此一植物醫學碩士班,需修滿50學分含實習及論文才能畢業,並可取得「植物醫學碩士」學位。回想這是個人從1994年開始推展「植物醫師」理念共16個年頭,方才看到它開花結果,自是有說不出的愉悅。而2011年也是「植物醫學」領域豐收的一年,因為國內嘉義大學向教育部申請成立「植物醫學系」已經獲准,將成為繼屏科大及台大之後的第三個植物醫學系所。而美國除了在 1999年佛羅里達大學首設植物醫學學程之外,也在2009年由中西部之內布拉斯加大學(University of Nebraska) 設立了植物健康學程」,此一「植物健康學程」開宗明義是要培養「植物開業醫師」(plant practitioners )

記得個人在去年9「植物醫學碩士學位學程」第一次開學上課時,將2011年稱為「植醫元年」,學生們也與有榮焉,並成立一個就叫「植醫元年」之臉書社團,以求互相交流與學習。而我也宣示:會當植物醫學永遠的義工及捍衛者,希望學生都能逐步在植醫學習及工作中感受到它的「使命與榮耀」,未來在充當「植物醫師」時,也能體會它的樂趣,更能擁有如美國「植物醫學學程」開宗明義所揭示的「美好的出路」。

 

貳、  植物醫師培養是一艱鉅任務

 

由於這一整合「病、蟲、草、藥、營養、逆境」於一身之「植物醫師」,是人醫、獸醫以外之第三類醫師,而如何讓學生習得紮實的「診斷、處方、管理」之科學及技術,其實也正是目前三所大學十分艱鉅之挑戰。因為植物的種類太多了,「疫病蟲害」的種類自然是「成千上萬」的多。而若每一種疫病蟲害都要深入明瞭它的病因、生態、防治策略、預防措施等,其知識系統將大到令人畏懼。所幸我個人對此已準備了約12個年頭,加上台大「植物醫學碩士學位學程」其他合聘之教授也都早有準備,所以目前大致已經上了軌道。猶記得我在2008年邀請佛羅里達大學植物醫學學程」主任麥高文教授到台大演講時,他曾說過:在歷史上,獸醫的出現比人醫約晚了100年,而植物醫師又比動物醫師再晚了100年。聽到這樣的對比,自然讓我們這些急著希望「台灣植物醫師制度」趕快上路的教授們,稍感寬心不少。畢竟很多事情是急不得的,有時你想急著辦,但學生可能不做此想,有時學界希望快快走,但主管全國農業之官方卻又另有它見。所以這幾年,我個人已沉著許多,第一目標就是把「植物醫學碩士班」的學生教好,讓他她們學會千百種「植物疫病蟲害」之診斷、處方」外加「經營與管理」。

這千百種「植物疫病蟲害」之診斷」方面,只要學生用心、主動,並不難可以逐步學會,但處方的學習相對是較困難的、是需要從「不斷演練、評估與探討、實習」中習得的,就以人醫系統為例,當可知其艱鉅:如醫科學生需要在第7年到各分科輪流實習(含處方)一年,畢業後又得當住院醫師磨練處方2~3年、總醫師再揣練處方2~3年,如此經過千錘百鍊,方能充為「診治皆百分百有把握」之主治醫師也。在植醫體系,目前這樣的訓練還很不足,所以我們還須努力再努力。

為此,我們已於200911月在台灣大學首先舉辦了國內第一屆之「植物醫師與優良處方研討會」,開始鼓勵國內之「產、官、學」加緊進行「植醫優良處方」之研究與篩選,而在台大我們也率先進行「最佳處方」之篩選,詳如該研討會之論文集。這「優良處方」或「最佳處方」之篩選非常重要,故期望今後會有第二及更多之「植醫優良處方研討會」以求加速奠定我國植醫處方學之科學及技術。

至於植物醫學相關的「管理」方面,其重要的內容包括三項:(1) 各種經濟植物之最佳化健康管理,目標是追求各種經濟植物之生產利益最大化(2)各種疫病蟲害流行病學調查、預測、預警、防患未然等之預防、管理工作,其目標是追求「預防災害於機先」,以降低損害至最低,增進作物收益至最高,(3)植醫問診的成本及效益之分析及管理,目標是追求植醫問診帶來經濟效益之最大化,包括成本之最小化及增產之最大化等。

上述之(1) 「各種經濟植物之最佳化健康管理」,係類似個體經濟學之管理,目的在針對每一簽訂合約之農民及農企業,執行定期之「診斷、處方、健康管理」,以求保障其健康、增加產量及收益。而上述之(2)「各種疫病蟲害流行病學調查、預測、預警、防患未然等之預防、管理工作」,則類似人醫系統的「公衛」工作,或屬於「區域經濟學」及「總體經濟學」之領域,其內容是針對區域性重大流行之疫病蟲害,進行「流行病學調查、預測、預警、防患於未然」等之工作,此一工作一樣會嘉惠個體農民及農企業,並降低損害至最低,使作物收益至最高。但這「公衛」的工作其實是需要由政府農業主管單位負責的工作,因為沒有道理說政府應該袖手旁觀,全部讓民間植醫去擔負「公衛」的工作。而這也是吾人呼籲:政府應在每一鄉鎮市各設一「公設植醫」的理由之一。而上述之 (3)「植醫問診的成本及效益之分析及管理」,是專屬於「評估每一植醫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及其成本」的工作,之所以在目前應加速此一評估及研究,是因為連農委會或農業部都不了解「植醫經濟學」,自然無法知道「一鄉鎮一植醫」所能帶來的龐大經濟效益,包括其對農民及農企業、對消費者、對政府、對國家形象之具體、龐大之經濟與非經濟性之效益。

 

參、  植醫問診的成本與經濟效益

 

如上所述:植醫相關的「經營與管理」是極其重要的,因為植醫問診中的診斷、處方」等,都應該計算其成本及可能之經濟效益。如果一位植物醫師開處方都不知其「成本及可能之經濟效益」,那將屬於不負責之「植物醫師」。這當可再參考人醫及獸醫系統,因為你到醫院或動物診所,都可見人醫或獸醫皆會先評估各類「診斷之成本及效益」、「處方之成本及效益」、「治癒率」、「預後評估」等。從此些可歸納:「經濟」無疑仍是「醫療系統」第一重要考慮之要素,當然「經濟因素」以外的「生命無價、尊重生命」也是醫師該有之「倫理素養」。而因植物醫師未來服務之對象就是為了增產、賺錢之「農民及農企業」,所以「成本及經濟效益」之考量相對比人醫及獸醫更形重要。

在以前,國內設有「植物病理」、「昆蟲」、「植物保護」、「植物醫學」的四所大學,及官方或研究單位,幾乎無人研究過「植醫經濟學」或「經營與管理」的議題,因為在性質上它較屬於「社會科學」,與研究微生物、昆蟲、農業藥劑等自然科學差異極大。這一跨越自然與社會科學之領域,姑且建議可稱之為「植物醫師經濟學」,而其內容應該包括「診斷之成本及經濟效益」、「處方之成本及經濟效益」、「防治率」、「預後評估」等等。

因為這一議題很重要,但過去國內皆沒有人對之加以有系統之研究或分析,因此,我們一開始也嘗試找「農業經濟」之學者專家幫忙,但他們大都忙於「國家總體經濟」之大領域,對於我們這些屬「個體經濟」領域之「植醫經濟」不太有參與之興趣。

於是,我們才開始自己規劃「植物醫師經濟學」之研究,初步是自己進行概估,包括「一鄉鎮一植醫」之成本,及從問診後農民及農企業增產率之調查,概估「植醫」平均一段療程可能帶來之經濟效益。初步我們的調查結果是很令人振奮的,因為我曾舉一實例說:我曾為一戶年營收約2000萬之花農進行診療,幫他從損失九成賺回只損失一成,算一算每年之經濟效益即是1600萬,而成本卻不到它的百分之一,要算它的「益本比」,那就是100倍了。其他如在花蓮無毒農業六年之診療與輔導、在新北市坪林茶葉產銷班約2年之診療與輔導,基本上都發現有不錯的「益本比」,即成本不高,但經濟效益都有一定的「成數」。

之後,我們也開始和社會科學領域之教授合作,並鼓勵研究生進行「植物醫師經濟學」正式之研究。第一份「植物醫師經濟學」之碩士論文終於在2011 年六月完成了。至此,我們終於有科學性之數據,用以說明、證明「植物醫師」會對問診之「農民及農企業」創造多少經濟效益。而這樣的經濟效益進一步可供吾等開始想說:如何讓植醫的學生分享這樣的經濟效益,達成植醫與「農民及農企業」的雙贏,或進一步創造出:「植醫、農民及農企業、政府」的三贏。

這一篇題目為「台灣植物醫師制度績效與經濟效益之評估」之碩士論文,是由研究生陳均岳君所完成,指導教授是我及生物產業傳播及發展學系之黃麗君教授。研究主軸是依據專家訪談及文獻回顧,建立起「植物醫師制度績效」對「農民或農企業對植物醫師制度之支持度」影響之研究架構,分別調查有機農業型態與慣行農業型態有效樣本共106份,除了敘述性統計分析之外,也運用迴歸分析,探討了解「植物醫師制度績效」對「植物醫師支持度」的相互影響關係。

而這論文中最重要也最吸引植醫學界的,當屬「植醫問診的經濟效益」。由全部106問卷中統計之經濟效益摘述如下:研究發現目前經過植醫診療及輔導,平均可使農產品市場價格提升約22%、減少農藥等資材成本約27%、減少肥料成本約27%,總收益方面平均提升25%

這「總收益方面平均提升25%」之「收益」,事實上是類似一般公司之營收,如以一年營收2000萬之花農為例,即可每年增加500萬元之營收,如以坪林區域種植2公頃年營收200萬之烏龍茶茶園為例,即為每年增加50萬元之營收,而此例之成本以全年診斷處方10次計,約僅為1萬元,故益本比達50

 

肆、  再談植物醫學學生的出路

   

由上述「台灣植物醫師制度績效與經濟效益之評估」碩士論文,調查所得之「植醫問診的經濟效益」,可知如有專業「植醫」之診療,將可為「農民及農企業」增加25%之營收。這「增加25%之營收」乘以「年營收」即為農民及農企業」因植醫而增加之收益,如以經濟價值較高之農企業如「茶園」、「果園」、「番茄園」、「草莓園」、「有機米田」、「盆花業」、「洋香瓜園」等為例,若平均年營收達100萬者則每戶可增營收25萬元,若以100戶計,即有2500萬元之增幅。因為若無植醫之診療及輔導,農民及農企業」的損失或減收即是此2500萬元。故若經植醫團隊與該100農民及農企業」充份討論,應可由此增幅2500萬元撥出5%做為「聘請植醫團隊」之經費。由此例即可收得125萬元,聘用2名植醫即已足足有餘。而在此例中該100戶「農民及農企業」支付5%「聘請植醫團隊」經費所剩餘的皆是農民及農企業」實際增加之收益,估計年營收達100萬者每戶實質可增營收23.75萬元左右。所以這是一標準的雙贏,讓植醫有工作,農民及農企業」更有大幅增加的收益。

如果是大型農企業,或國外大農業公司,其年營收上億者,其「增加25%之營收」乘以「年營收」即為2500萬元,以此增幅2500萬元取其1/105%做為「聘請植醫團隊」之經費,亦得125~250萬元,一樣足可聘用2名植醫,並可對公司實際增加該增幅「9/1095%」之營收,即增加2250~2375萬之收益。這一樣是一種雙贏,即讓植醫及該農企業」皆有大幅增加的收益。

我再舉前述之一實例說:我曾為一戶年營收約2000萬之花農進行診療,幫他從損失九成賺回只損失一成,算一算每年之經濟效益即是1600萬,而成本卻不到它的百分之一,那其實該花農本身就應該聘請一植醫,以求避免再遭受「無法預期」的損失。因為若以月薪6萬元計,年薪加年終等也比100萬元為低,而若無植醫經常、定期之「診斷、處方」,估計其損失或減產率約為至少30%,即為600萬元之損失或減收。以此聘雇植醫之支出100萬元和「600萬元之損失或減收」相比,聰明者或理性者,自然一定會選擇「聘雇一名植醫」。

其實在美國加州,早有農民及農企業」和「植醫公司」簽約,定期讓植醫「診斷、處方」之風氣,因為即使農民及農企業」對其每年皆種一樣之作物(如玉米或葡萄)再怎麼熟悉,其「疫病蟲害」仍然每年、每季都有變化,而只要植醫經過定期之「診斷」,判斷可以少用一次之農藥,因為耕作面積很大,省下之藥費及工資,也許就已值回「植醫一年服務費用」之票價。

過去作者在花蓮無毒農業協助368戶示範戶診療及輔導,就曾派駐植醫一名,前後六年,其成效甚獲這些示範戶之肯定。而據此去推估,「一鄉鎮一植醫」是絕對必要的,而且「植醫」若屬必須不斷、輪流到各農戶去「診療及輔導」,則可能只能服務到約200~500戶之「農戶」。這是因為會涵蓋「早期偵測、早期預警、預防災害於機先」等植醫最關鍵、最具貢獻、也較花時間的「撇步」。所以如果一個鄉鎮有2000個農戶都希望能獲得植醫之「關愛」或「診療及輔導」,則恐需配置至少4位植醫才足以滿足全部農戶之需求。且要強調,經過植醫之「診療及輔導」,是平均可增加農戶收入22%以上( 原經論文調查是25%,希望其中3%應回饋給植醫團隊)。即若平均一農戶原來年營收有100萬,經輔導後應可達年營收有125萬,然後應繳交「植物診療健保費」3萬給植醫團隊,農民則實際增收多了22萬元。

當然,如何從「增加營收25%」中去收繳3%之「植物診療健保費」,是一技術問題。但相信只要「增加營收25%」是一可攤在陽光下,接受農民及農企業」和「植醫公司」雙方檢視之事實,則可經過雙方彼此「心甘情願」之「事前契約」來規模彼此之權利義務。則繳交「植物診療健保費」也就不會有任何之困難。

3%之「植物診療健保費」,當然是植醫團隊之合理收入,也是植醫可以在「私部門」自給自足之理由。這在美國之大農社會早就存在多年,而在我國,雖然大多數是小農社會,但如果沒有植醫之「診療及輔導」,包括「早期偵測、早期預警、預防災害於機先」等植醫最具貢獻的「服務」,則必會減收至少25%。相對地,如有植醫之服務,必能增加25%之營收,則相信全部聰明之農戶沒有人會放棄這一賺錢之「植醫診療策略」。也由此可知,即令在小農社會之台灣,「植醫服務」仍是夯的,只須多加宣傳、讓其透明化,自能順水行舟。

而如果農政單位夠聰明,相信他們也會想設立「公設植醫」,例如在每一鄉鎮市設立一「植物診所」等等。這依據前述之分析,一樣可達成平均「增加營收25%」之效果。則估計以一植醫年成本100萬元計,服務200~500戶之「農戶」,雖然增加之營收會與作物種類之不同而異,但估計平均可在2000~5000萬元以上。重點是,如確定有植醫之服務,就能增加25%之營收,則相信全部之農戶都會爭取這一增加賺錢之「植醫診療服務」。

 

伍、  結語

 

所以,個人對植醫碩士畢業生的出路是很樂觀的。雖然一路上仍有人擔心這、擔心那,但植醫極明顯可以帶來「增加營收25%」之效果,而只要從中把「增加營收25%」保留、分配3%給植醫,則植醫這一行業也就可以立於不敗之地了。

其實再回頭看人醫與獸醫之收入,則相信「第三類醫生」應該也能慢慢擁有應得的報酬才是。例如台灣目前每年全民健保之總支出在7千億元以上。平均你我每次去診所看一次病,該診所都可分配到健保局之撥款及你我自付之掛號費等。而我有一次問過台大動物醫院之負責人,他說平均有人帶寵物進「台大動物醫院」,則平均支付之「診療」等費用是1700元。

在植醫方面,因為對象是「一片一片的農林作物、果園」等,其價值之高低差異頗大,但只要「增加營收25%」或「保住樹木健康」之效果真的存在,則從此「增加營收25%」或「保住樹木健康」之價值,去分3%給服務者,當類似人醫之「健保費」,這應是合情合理、符合天經地義之事也。

 

 

後記:感謝臺灣大學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 孫岩章教授慨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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