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聯絡單位及電話:
註冊與課務組:2717021
新民聯辦:273-2951、2986
民雄教務組:2263411轉1111-1115
主旨:本校學生申請111學年度碩士學位課程先修作業,請各學系公告作業流程、甄選名額、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校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第2條規定,本校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得於三年級(獸醫學系四年級)第二學期,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經錄取後取得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資格。
二、為利本校學生申請111學年度碩士學位課程先修作業,請各學系公告作業流程、甄選名額、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等。若需變更(含新增)學程之錄取名額及甄選標準等,請提教務會議核備並公告周知。
三、檢附核准名單空白清冊(格式如附件1),請於111年7月31日(星期三)前紙本及電子檔送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register@mail.ncyu.edu.tw,俾便彙整公告。學生之申請書等資料請各系所自行留存無須送教務處。
四、檢送本校碩士學位課程先修作業流程圖(附件2),請卓參。
此致
各系所
教務處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