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期限至112.07.10(星期一)止,請符合資格者盡速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實習期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
資格: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規定。
補助:每月補助1萬元,至多支領6個月。
檢具: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近3個月全戶籍謄本(正本)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表
受理申請時間:至112.07.10(星期一)截止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10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