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修課一定要修,十個學分或十個學分以上要繳學雜費。超修十一個學分以上規定:對象必須是研究所三年級以上的學生或者是延畢生在師培中心修滿兩個學期以上的學生才可以超修十一個以上的學分。新生最多只能修十一個學分。
中心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科學館3樓電話: (05)-2263411 #1751~1776師培中心E-mail: ctedu@mail.ncyu.edu.tw課程組E-mail:cteducourse@gmail.com實習組E-mail:internship@mail.ncyu.edu.tw第二張教師證申請窗口:ncyuedu1775@gmail.com地方教育輔導:ncyuedu6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