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常見問答 |
常見問答 |
日 期:2009-01-10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類 別: 題 目:有關本中心學生服務學習之時數,是否需進入學程修習後開始計算? |
依據本中心服務學習實施要點第三點(三):「實施範圍與時數:學生服務學習之履行,應自進入本中心就讀至教育學程課程修習完畢為止。其時數計算應自進入本中心就讀之後開始起算,學生參與服務學習達40小時(含)以上者,至本中心申請發給服務學習證明書,服務學習課程為零學分。」
|
|
|
國立嘉義大學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