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嘉義大學首頁
* 師資培育中心 *
::: * 回首頁 *|* 嘉義大學 *|* 網站導覽 *|* 常見問答 *|* 意見信箱 *|* 雙語詞彙 *|* English *
*
**
*
*
:::
*
*
*
*
*
*
*
*
*
*
* 【榮譽榜】
*
*
*
*
*
*
* 【師培中心】
*
*
*
*
*
*
* 【標準作業流程】
*
*
*
*
*
*
*
*
* 【歷屆學程甄選】
*
*
*
*
* 【教育課程組】
*
*
*
*
*
*
*
*
*
*
*
*
*
*
*
*
* 【實習輔導組】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張教師證申請】
*
*
* 【綜合行政組】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試及就業資訊】
*
*
*
*
* 學生專區
*
*
*
*
*
*


20247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最後更新2024/01/11
*
:::* 首頁 > 常見問答

** 常見問答
*
點閱數: 5010 人次 友善列印

日  期:2009-09-04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類  別:
題  目:通過中等教程畢業實習地方是自己找還是學校安排?

一、實習生應在同一教育實習機構實習半年,其期間如下:

1.上學期實習期間自81起,至翌年131日止。

2.下學期實習期間自21起,至731止。

二、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每年10月間,辦理預選教育實習機構說明會,並發給相關資料及「預選教育實習機構同意書」。師資生參加講習會後,攜帶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前往符合前述規定要件之教育實習機構洽請同意,並簽定「預選教育實習機構同意書」。每一師資生限與一所教育實習機構簽定「預選教育實習機構同意書」。

三、本校遴選教育實習機構之基本要件如下:

     1.當年度由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公告為適合教育實習之機構。

2.教師合格率百分之80以上之中小學;或教師合格率百分之70以上之幼稚園。

3.行政組織健全,軟硬體設施齊備,足以提供充分教育實習環境。

4.地理位置與本校距離不遠,或交通便利易於輔導之機構。

5.校長辦學理念正確,辦學績效良好者。

四、本校師資生以遴選位於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台南市,經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公告為適合教育實習之機構進行教育實習為原則。

五、本校師資生若因特殊因素無法於前述五縣市進行教育實習,須具有下列事由並出具書面證明:

1.欲回戶籍所在地教育機構實習者。

2.父母年邁(七十歲以上)或因重病需人照顧者。

3.配偶不在同縣市生活或子女年幼、體弱需要照顧者。

4.前述五縣市無進行教育實習類科之教育實習機構或班級者。

5.其他具有正當事由者。

申請者應提出申請書及相關證明,經本校核可後始可遴選位於雲嘉南五縣市以外之教育實習機構實習。


*
*
回上一頁

國立嘉義大學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心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科學館3樓
電話: (05)-2263411 #1751~1776
師培中心E-mail: ctedu@mail.ncyu.edu.tw
課程組E-mail:cteducourse@gmail.com
實習組E-mail:internship@mail.ncyu.edu.tw
第二張教師證申請窗口:ncyuedu1775@gmail.com
地方教育輔導:ncyuedu66@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