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教育學程甄選錄取榜單公告暨報到注意事項
(※榜單詳見附件檔案)
報到地點:科學館3樓師培中心辦公室
一、正取生報到手續:
正取生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 9:00 起至 112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15:00 止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辦理報到手續。
二、報到時,請填妥以下資料繳交。
(一)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錄取就讀確認書(如附件一)
(二)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生基本資料(如附件二)
(三)如目前正修習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某一師資類科(含:國民小學、中等學校、幼兒園師資類科)者,經此次甄選錄取另一師資類科應於辦理報到時檢附「放棄修習資格切結書」(附件三)切結放棄其中一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三、未能親自辦理者,應填妥委託書(附件四)委由他人代為辦理,逾期不到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
四、未能於上述期間完成報到程序,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不得參加備取生遞補作業,請正取生特別注意。
五、備取生遞補與報到手續
(一)正取生報到後若有缺額產生,將於 112年7月13日(星期四)16:00公告缺額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上,並於 112年7月14日(星期五)10:00 備取生之唱名報到。按備取順序依序辦理遞補報到至補滿錄取名額為止,唱名三次不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遞補報到之備取生,其報到手續比照正取生之報到模式,可採親自報到或委託他人報到,請參閱正取生之報到手續。
六、錄取生應注意事項
(一)錄取生報到,請詳讀「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修習辦法」(附件五)、「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附件六)、「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學生選課要點」(附件七)。
(二)甄選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之師資生應為修習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相關學系所(含輔系、雙主修、學位學程資格)者,凡錄取後,經發現未符合教育部之規範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為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確實負起教學與輔導之責任,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心臟病者,宜慎重考慮,如修習後不能適應者,應自行負責。
七、錄取分數
(一)本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正取生錄取59名,最低「正取」分數為79.7分;另列備取名額20名,備取生最低備取分數為77.9分。
(二)本次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規劃名額錄取31名,餘額流用至一般名額錄取36名,一般名額最低錄取標準為67.9分。
(三)本次幼兒園師資類科正取5人,最低錄取標準為69.2分
"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聯絡電話(05)2263411轉1751-1758
傳真(05)2269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