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自106年8月1日負責非政府機關產學合作業務,為提供各位計畫主持人於產學合作案各階段審核更便捷之作業流程,並清楚區分書面文件之傳遞窗口,經本處於106年10月18日召開內部工作協調會議討論,並經11月14日本校第3次行政會議定案,有關非政府機關產學合作行政服務流程說明如下:
階段
送件/傳遞窗口
應備書件
產學合約之審查及用印
蘭潭校區(產推處
-創新育成中心)
1. 制式合約 1 式 3 份含計畫大綱及經費明細表。
2. 使用文書組新格式之用印申請書,會辦單位須有創新育成中心蓋章。
教師研究計畫申請表申請與線上審核
林森校區(產推處
-產學營運組)
1. 教師研究計畫新增申請表1份。
2. 核定函、契約書及核定版計畫書2份。
研究計畫專(兼)任約用助理人員申請
1. 約用助理人員申請書紙本。
2. 約用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 存摺封面影本。
4. 學生證(影本需憑正本至註冊組加蓋當學期在學證明章)或畢業證書影本。
收據申請與線上審核
預開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申請表。
※計畫請款一律由計畫主持人於線上系統提出預開收據申請。
經費變更與計畫執行期限變更申請(含經費流用與總經費變更及預借動支額度申請)
1. 研究計畫補助經費流用變更申請表。
2. 研究計畫補助經費延期及變更申請對照表。
3. 計畫案預借動支額度申請表。
4. 補助單位同意變更函或相關資料。
經費核銷單據之核章
1. 本校會計系統產製之各類經費核銷申請表單(新資清冊、印領清冊、黏貼憑證)
2. 研究計畫約用助理人員佐證資料(如簽到退表)。
產學營運組 電話:(05)2732410及(05)2732411、推廣教育組 電話:(05)2732401及(05)2732405 傳真:(05)2732406 、創新育成中心 電話:(05)2717293 傳真:(05)2717294【林森校區】 地址:60074嘉義市林森東路1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