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05年2月4日
聯絡單位及電話:
註冊與課務組:2717021
新民聯辦: 2732951
民雄教務組:2263411轉
1111-1115
一、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十二條略以:「學位考試後,各研究所應俟研究生繳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字同意之論文後,始得將該生學位考試成績送教務處登錄。各系所應督導研究生確實依考試委員之意見修正論文。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需於次學期註冊繳費截止日前完成論文定稿暨離校手續。」
二、檢附本校碩、博士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1份或逕自本校教務處業務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 https://ncyuweb.ncyu.edu.tw/academic/itemize_list.aspx?site_content_sn=5691
三、敬請各學系所公告學生週知。
敬致
各系所
教務處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