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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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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5-09-25
發布單位:主計室
類  別:
標  題: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經費請領時,注意依勞動型及學習型的不同,於主計請購系統請購時選擇不同的清單類別

中華民國104925

主旨:惠請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費用請領時,注意依勞動型及學習型的不同,於主計請購系統請購時選擇不同的清單類別,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校104915日嘉大研發字第1049004428A函及104915日嘉大學字第1049004417號函規定,本校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臨時工及生活學習學生於104101日起適用新制,定位區分「學習型」及「勞動型」二類。

 二、上開人員如係為「勞動型」僱用者,因須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故其費用薪資報帳時,清單請選擇薪資清冊,範本示例如附檔。

 三、惠請各單位協助轉達所屬師生同仁週知。

 四、本通知及相關附檔將傳送至各單位電子信箱。

 

    此致

 

全校各單位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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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檔案: *  主計室通知-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費用報帳 ( DOCX) / 主計室通知-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費用報帳 (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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