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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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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08-06-25
發布單位:主計室
類  別:國內旅費
題  目:請問若以旅行社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報支一天差旅費,而該收據為各大航空公司促銷之機加酒套裝行程5,000元,且無法區分機票與住宿金額,應如何報支?

Q請問若以旅行社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報支一天差旅費,而該收據為各大航空公司促銷之機加酒套裝行程5,000元,且無法區分機票與住宿金額,應如何報支?(主計月刊93年2月號No.578)

A「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交通費及住宿費各有報支數額標準之規定,必須分開列支俾以審核,故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如無法區分機票與住宿金額,依上開規定尚不可核銷。爰本案應請該旅行業者於收據上明列機票與住宿金額,俾據以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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